孕产妇近期能否去医院进行产检?
2020-02-05 08:28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本报海口2月4日讯(记者 马珂)2月4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发布会邀请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产科主任关红琼介绍孕产妇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并回答记者提问。

部分孕产妇产检可以适当推迟

疫情期间,孕产妇能不能去医院进行体检?如果去医院做产检,应该注意些什么?

关红琼建议,孕妇一定要听从医生的建议进行产检。疫情期间,如果孕妇在孕早期、孕中期没有特殊情况,产检可以适当推迟。对于已经预约了NT、超声排畸,建议按预约时间产检;还有与孕周相关的检查,比如唐筛、糖耐,最好也不要错过。

怀孕28周以上妊娠晚期的孕妇,具有高危因素,如一些孕妇有妊娠合并症,需要严格按规律产检。孕妇出现阴道出血、阴道流水、腹痛等不适症状,应随时就诊。

关红琼称,孕产妇是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很多孕妈妈开始担心是否会因为正常产检而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事实上,为了保证孕产妇的安全,目前各级医院都制定了一系列防控措施。

孕妇自身的防控也非常重要,必须到医院进行产检的孕妇,交通工具尽量选择自驾车,到医院时一定要戴口罩。如果孕妇有发热的情况,尤其是伴有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胸闷等临床表现,14天内有疫区或者确诊病例接触史,建议先到离家最近的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希望孕妇到医院时一定要配合医生进行体温筛查,接受流行病学问诊,听从医生的建议。同时,希望孕妇在没有洗手的前提下不要去触摸口、眼、鼻等。

不排除存在母胎垂直传播的可能

确诊的孕产妇能否接受专门的治疗?如果确诊,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不会母婴传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进行治疗对胎儿是否会有影响?

关红琼解释称,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于疑似和确诊的孕产妇,我们会指定一些具备产科、新生儿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保障母婴安全。

确诊孕妇能不能继续妊娠,医生会综合病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孕周、疾病严重程度,给予孕妇合理的建议。

母婴传播的问题,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来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妇是否存在母胎垂直传播。同时也未发现新生儿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例,但也不能排除存在母胎垂直传播的可能。

胎儿处于发育阶段,各器官发育未完善,特别是孕早期、抗病毒药物治疗有阻碍胎儿生长发育的风险,但是医生会权衡利弊后选择用药。同时大家要注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常伴发热。既往资料显示,孕早期发热可以导致胎儿器官的结构畸形,还可导致流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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