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0-52237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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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 文 号:琼发〔2019〕9号发布日期: 2019-04-29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8—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海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
(2018—2025年)
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服务青年健康成长,提升广大青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征程中的贡献力,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结合我省青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根本遵循、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立足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充分照顾青年的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务实进取,勇于自我革命,为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贡献青春力量。
(二)根本遵循
坚持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把服务与成才紧密结合,努力实现青年的全面发展,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全局视野,从战略高度看待青年发展事业,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具有海南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到2025年,全省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有生力量。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四)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广大青年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发展措施: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构筑青年一代的强大精神支柱。引导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模范榜样激励,通过“海南青年五四奖章”“海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省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等典型培养,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青年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办好省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和实践教学的改革创新与实施推广,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在青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贯穿青年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围绕立德树人,探索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体系。引导青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深入挖掘海南红色文化精神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重视家庭、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青年社会组织等载体,持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组织青年参与全省“文明大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师生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宝岛青春正能量”“弘扬特区精神”等教育实践活动。倡导和培育诚信品格,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动青年交流与融合,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在生活、学习、就业等方面关心、帮扶少数民族学生。开展青年国防教育、海洋权益和领土主权安全教育,激发青年开发好、保护好祖国领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军地青年共建共育,教育适龄青年自觉履行兵役义务。
强化各类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中学中职学生,结合这一群体价值观念可塑性强、发展速度快的特点,引导他们从小确立人生奋斗的远大志向,培养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感情。面向大学生,依托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带动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面向企业青年,激发企业教育动力,主动实施业务指导,借助道德大讲堂、业务技能培训等平台,广泛开展岗位建功、守法诚信、职业规划等主题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面向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探索建立多元联系渠道,逐步建立汇聚平台,广泛开展就业培训、权益维护、职业规划、问题咨询等活动。面向农村青年,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抓好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寻找海南乡村好青年、寻找海南农村青年致富能人等活动,引导他们树立“农村天地广阔、青年大有可为”的思想认识。
强化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建立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实施“青年好声音”系列网络文化行动,增强网络正能量,消解网络负能量。扎实推进海南共青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新媒体中心的深度建设,加快推进省内各高校青年之声网宣工作站建设。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加强大学生网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网络正面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推进各类数字化、网络化文化产品赛事活动,培育引领思想文化发展和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海南特色思想文化品牌活动。在青年群体中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组建一批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青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教育公平程度明显提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
发展措施:提高学校育人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全省教育质量巡查,促进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探索发挥高校共青团在“第二课堂”中的主导作用,深入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全力办好“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院校教育结构,推动职业院校加快发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评价管理体系改革。深化拓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活动,建设海洋、生态、民族文化等特色校园,推进“一校一品”特色校园文化建设。鼓励省内高校加强青年学研究,结合我省青年特点开展专项研究,形成极具我省青年发展特点的研究成果。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保障教育投入,确保公共教育资源投入向省内黎苗族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实施中职教育全部免除学费工程,重点解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完善省内各困难青年群体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全省资助体系,基本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扎实推进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海南希望工程精准帮扶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青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提升社会实践育人成效。引领青年全面参与海南建设,深入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志愿服务、培育青年社会组织、扩大青年对外交往等工作和活动。完善扶持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有组织的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科普知识进校园系列活动,健全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服务体系,重点打造科技型青年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活动。拓展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平台效应,鼓励青年加强自身专业素养和实践水平,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中贡献力量。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加强海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和海南省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会建设,加大人力、财力支持,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导,打造“志愿之岛”志愿服务品牌。推进海南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到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
优化青年学习环境。强化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实施家庭教育品牌计划,联合学校、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实践培训,努力实现家庭教育科学化。深入推进继续教育,通过开放大学、在线学习、在校学习等多种方式,促进高校继续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鼓励海南各大高校办好继续教育,广泛开展信息化、开放化教育,搭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立交桥”。保障青年社会教育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青年社会教育领域,创造条件吸引社会力量协同育人,统筹协调文化、网络、影视等资源,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加快探索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加大海南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推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在有条件的院、所、室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统筹推进各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在相关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加强青年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把青年干部储备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大局谋划,搭建青年干部成长平台。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造。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着力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与海外引进并举,用好本地优秀人才,吸引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技能型实用人才。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青年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身体健康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不低于90%;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海南建设,建立健全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体系,有效降低青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发展措施:提升青年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发挥体育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在校青年的体质达标率。组织青年广泛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开展青年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形式为青年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服务。在城乡社区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配备充足的体育器材。因地制宜加大游泳、沙滩排球、篮球、足球、羽毛球、竹竿舞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特色项目的推广普及,鼓励和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注重各类青年群体的健康,服务好残疾青年的专业康复,落实器材、场所等配套设施。全面开展青年健康监测、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大幅度降低在职青年职业病发生率。
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年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促进青年身心和谐发展,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鼓励和指导各类媒体宣传青年心理健康知识。支持各级各类青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养青年心理辅导专业人才。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尽量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高校按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从事青年大学生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的专业教师。做好青年心理健康问题成因的研究分析,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困惑与压力。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和疏导,引导青年形成合理预期,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
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健康知识宣传,编撰和出版有关生命教育的读物,加强健康教育,引导青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广泛有效开展“禁烟、禁毒、防艾”工作,开展禁烟宣传,让青年成为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主体人群;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发生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加强娱乐场所监管,为青年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体验教育,增强青年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大力提升青年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团省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发展措施: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通过学校教育、社会舆论、政策导向等方式,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与家庭观。将婚恋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反对功利型、过于物质的婚恋观。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鲜明抵制负面的婚恋观念,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家风,培育家庭文明。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
完善青年婚恋交友服务体系。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打造一批诚信度较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规范和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青年之声•海南”等互动社交平台,加强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海青缘”等媒体婚恋交友节目的管理,为适龄青年特别是大龄未婚青年群体婚恋交友提供信息化服务。开展一系列健康的青年交友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可靠、便利的线下交友平台。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以微信、QQ等交友软件从事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
大力弘扬文明婚育风尚。家庭、学校、社会应广泛开展“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教育。在青年中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男女平等,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积极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做好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婚恋咨询、婚姻调解等工作,加大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
保障青年在婚姻和生育方面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将用人单位保障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享有法定权益作为劳动专项执法检查重要内容,督促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严厉查处就业性别歧视、违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团省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在较高水平;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活力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完善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战略,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完善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政策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公共财政促进青年就业作用,完善落实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指导青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青年就业创业配套政策及法规规章。
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推进青年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为青年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就业帮扶等多元化服务。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加强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建设。加强青年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展以服务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统筹推进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见习、就业帮扶等服务。开展进城务工青年就业指导和就业技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培训,兼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创业培训。开展青年重点群体职业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子女、青年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青年军人和残疾青年等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力度,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给予生活补贴。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综合审批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引导青年积极投身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实践,扎实开展创新创业。加强青年创业金融服务,鼓励各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建立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符合条件的青年可按规定申请。政府支持青年创业平台和孵化基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公共平台建设,在场所用地、基本设备设施、公共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搭建青年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办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展交会、博览会等创业品牌活动。培育服务青年创业的社会组织,建设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和服务实体。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健全教学与实践相融合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出台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政策,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大中专毕业生扎根农村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支持青年返乡创业。出台互联网创新创业政策,实施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加强对留学回国创业青年的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国内信息、熟悉创业环境、交流创业经验、获得政策扶持。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完善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将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范围,积极促进青年公平就业。做好青年公平就业约谈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青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传播能力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服务设施、机构和体制更加健全。青年对提升国家和海南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
发展措施:加强海南特色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开展各种节日节庆活动,进一步发挥海南岛国际电影节、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海南省艺术节、海南书香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的引导作用。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尤其是青年人才,深入挖掘海南本土文化内核,创作生产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海南时代风貌、传播优秀本土文化和优良传统的精品力作。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励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推进海南特区文化、琼崖红色文化的研究和出版工作。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合作,推动海南本土文化的国际化表达。扶持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网络动漫、微电影等产业发展。
丰富青年文化活动。推进国内外文化精品来琼巡演,支持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秀文化作品在国内外展演,探索创新“互联网+文化”路径,实现本土文化产品快速传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展示交流,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海南传统文化村落遗产保护、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迹的发掘与保护、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与传承。积极推进海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注重文化与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充分融合,创建数字书屋、全民阅读服务场所等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青年人均年度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加强海南青年与海内外青年人文交流,学习、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利用博鳌亚洲论坛等国际舞台,讲好中国和海南故事、传播好中国和海南声音,不断提升文化自信。
培育青年文化人才。开展全省宣传文化领域青年英才等项目,实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培养优秀青年文化人才,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培养一批符合海南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等各类引才引智计划,注重引进海内外优秀青年文化人才。资助有潜力的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研究、领衔重点文化项目。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影视文化欣赏等方面培训,凝聚青年文化人才。
优化青年文化环境。充分利用宣传媒体传播有利于青年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年题材报道内容和播出时间,大力宣传青年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开展海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青年代表的先进事迹,传播社会正能量。不断完善“青年之声•海南”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各市县和高校全覆盖。依托“志愿海南”网站,搭建多元平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在报刊和网络重点栏目、电视和院线黄金时段,增加优秀青年文化精品的宣传内容、频次,引导青年树立高尚精神追求、文明生活方式和正确消费观念。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增强针对青年群体的服务功能。
积极支持青年文化建设。加强文化理论研究,及时掌握青年文化需求、文化观念、文化潮流的动态变化,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青年艺术团体公益性演出,鼓励青年文化阵地、文化团体等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充分发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加大对青年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加强青年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基层普遍建立面向青年群体的文化项目或活动室。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团省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丰富和畅通,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的主导作用。青年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同青年群体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发展措施: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坚持党建带团建,完善党对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制,强化党对青年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海南共青团改革,着力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巩固创新基层团组织设置,深化区域化团建,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园区和互联网行业等领域团建,完善青年社会参与的基本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青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广泛团结各族各界青年的功能,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引领作用,推动青联组织带领各族各界青年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展培育青年社团,加强对各行各业青年的凝聚和服务。更好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促进青年有序社会参与。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促进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充分发挥家庭、学校在青年社会融入中的重要作用,为青年接触社会、开展社会交往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有效指导。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区、交通、旅游、全民阅读、阳光助残、志愿扶贫等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独特作用,吸引和带动青年广泛参与各类社会服务,不断培养和提升社会化技能。引导青年正确认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多到社会实践中长见识、练本领,防止沉迷网络。要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年失误的氛围,为青年更好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发挥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的作用,组织青年理性参与社会重大决策的讨论,鼓励青年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言献策,共商共建共享发展成果。深化“政府部门与农村青年面对面”“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不断完善青年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支持共青团、青联代表和带领青年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社会有关方面各类协商。探索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积极构建平台,为青年多层次、多方位、多样性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创造更加充分的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拓展工作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鼓励青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青年践行开放发展理念,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主动到贫困地区干事创业,开展社会扶贫活动。围绕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教育和就业创业在青年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注重扶志与扶智相结合,促进贫困青年早日脱贫。鼓励、吸引更多海内外海南籍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实施“优秀青年留琼计划”,激励、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来海南就业创业,为促进海南发展贡献力量。
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搭建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平台,支持青年社会组织依法自主开展社会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支持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改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民工、青年企业家、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高校青年教师、归国留学青年等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创造条件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舒缓社会压力,融洽社会关系。
增强港澳台青年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实施港澳台青少年交流计划,以中华文化为纽带,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交流实效,实现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包容差异、消除隔阂、增进认同。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港澳台青年来琼创新创业平台,为港澳台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帮助港澳台青年形成对“一国两制”的正确认知、对祖国文化的认同。
搭建青年国际交往平台。拓宽青年参与国际交往的渠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为青年开展国际交往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完善选拔方式、丰富选拔手段,让更多的青年群体代表参与国际交流。培养推荐青年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广泛参与世界文明交流对话,让海南青年成为文化传播的使者,促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播。
(牵头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服务平台更加完善,青少年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发展措施: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各级司法部门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对有关青少年发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司法监督职能。各级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和研判青年发展状况,监督涉及青年发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青年权益状况舆情监测体系和舆论引导机制。
健全青少年权益维护政策法规和保护机制。根据国家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适时修订《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针对青年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筑牢保障青少年权益的基础。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和机制,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打造和完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服务平台,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
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联动保障机制,推动落实综合救助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完善青少年涉毒问题监测处理机制,组建省、市、县三级“禁毒志愿者联盟”和禁毒帮教团队,建好用好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各类校园欺诈行为。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有效机制,青少年涉案涉罪数据逐步下降。
发展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以课堂教学为主,第二课堂为辅的教育模式,配齐配强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等,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将传统媒体渠道与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继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环境整治力度,营造安全的校园、社会和网络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依法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净化网络空间,推广绿色上网工具,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网络涉毒、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开展经常性监督,设立举报热线、成立监督员队伍,建立监督、举报和快速受理机制,把不良社会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活动中心、数字图书馆、文化馆(站)、适合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建设,积极推进公益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强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青少年群体的排查摸底工作,掌握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状况和特征。在县级地区全面推开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类群体工作重点,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建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制度上规范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法制教育中心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和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靠技能水平较高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来开展困难帮扶、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具体工作,引进志愿者及群众团体等社会力量参加。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出台《海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基本合法权益。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
(牵头单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强化社会保险对青年保障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的宣传教育,让广大青年更加准确地了解社会保险的性质、价值和保障功能,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完善残疾青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建立和完善政府、家庭、学校、用人单位等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残疾青年关爱保障体系,鼓励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好残疾青年与残疾儿童、残疾中老年扶持保障工作的衔接。强化面向残疾青年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研究和队伍建设,提高关爱服务品质。建立和完善残疾青年联系平台和渠道,构建良好互动局面。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社会风尚。
加强青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健全个人申报、社会举报、部门强制报告等救助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社区、救助管理站等机构合作,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探索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加强民政、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结合精准扶贫,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青年提供相应帮助。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困难。对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重视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关爱、引导和保护。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残联;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项目
(十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创新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党的坚强后备力量。强化青年学生、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的骨干培养,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建立重点培养对象信息库,每年遴选1000名左右进行动态跟踪培养,发挥青年骨干力量在各行业各领域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十五)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年教育全过程,搭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开展琼崖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宣传先进青年典型。重塑特区精神,开展社会道德实践,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民宗委、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文联)
(十六)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
全面提高青年体质和健康水平。实施青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统筹校内外资源,以活动、场地、组织建设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推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企业等协同促进青年体育发展。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使坚持体育锻炼成为青年的生活方式和时尚。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力争每个青年具备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完善青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定期抽样监测并公开发布监测结果,倡导青年形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发生率。改进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激励青年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
(十七)青年创新创业计划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紧扣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领域的需求,不断健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坚持创业教育与创新创业就业相结合,搭建和完善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青年创新创业导师团作用,多方位推进青年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大赛,鼓励青年参与“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提升青年职业规划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十八)青年文化精品工程
推进文化精品工程建设,走品牌化发展之路,努力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产品。引导文艺工作者每年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涵盖各文化类别的青年题材文艺精品。制定青年影视作品创新奖励机制,扶持青年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每年谋划、组织创作2—3部反映青年生活、展示青春风华、健康积极向上的影视作品。大力实施出版精品工程,每年向青少年推荐优秀图书20本。积极组织数字出版单位参加各类青年文化活动,向青年推介更加丰富优质的网络文学和动漫资源。推动青年深入挖掘本土优质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琼地文化精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文联)
(十九)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
推动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深入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引导广大青年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争当“中国好网民”。发展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持续广泛、强有力、有针对性地发出海南青年好声音。加大对青年新媒体领域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发掘、吸引、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可靠、创新意识强的青年网络人才。倡导网络公益活动,使互联网空间成为青年成长的温馨家园。(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团省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十)百万海南青年志愿者行动
自觉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海南”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到2025年实现实名注册的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100万人。构建分层分类志愿服务项目库,扩大基层志愿服务组织覆盖,加强激励评价、保险保障等机制建设,形成规模宏大、来源广泛、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全省青年志愿服务队伍、项目和组织体系,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便利化开展。深入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深化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和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积极参与重大赛事和会议的志愿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团省委、省委宣传部;参加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委外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
(二十一)青春助力海南文明大行动
开展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参与文明教育、文明交通、环境治理、文明旅游、文化惠民、诚信践诺、志愿服务、军民融合和网络文明等专项行动。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丰富创建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引导职业青年立足岗位创优创效,推动岗位文明向社会文明的有效延伸,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十二)青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工程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托国家对口援建合作工作机制,组织我省青年与内地各族青年开展互访、联谊活动,鼓励不同民族青年之间结对子、互帮互助。开展高校“中华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影视展和歌舞活动,宣传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历史,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增强各族青年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省广大青年中开展民族常识和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教育。(牵头单位:省民宗委、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二十三)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工程
拓展和深化与港澳台青年的交往互动,支持他们秉持民族大义、坚定正确方向。进一步扩大我省与港澳青年之间的交流规模,提升交流质量。继续承接港澳青年实习实践和交流考察活动,探索与港澳青年组织举办青年论坛,组织青少年开展常态化的结对交流和项目合作,促进相互了解。定期组织青少年赴台交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民宗委、省民政厅)
(二十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青少年社会事业。积极培育、扶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2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完善政府、社会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机制,形成“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基层工作体系。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加强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指导,提升其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二十五)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培养发展工程
培养壮大农村青年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优化拓宽选人育人用人途径。加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扎根服务基层。实施青年农技人才下农村、下基层计划,引导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走到田间地头,为农民传经送宝。深入推进“青春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和万名中专生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农村实用青年人才,培育青年新型职业农民。健全青年人才“双培”机制,发挥骨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培养青年农民党员,扶持党员成为青年“领头雁”。加强驻村工作队、骨干党员、本土人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海南银保监局;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各项规划内容
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发展。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本规划在本地区的落实工作,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县级以上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在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各级财政要安排资金,保障青年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二十七)发挥共青团作用,形成促进青年成长的主导力量
各级团委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自身改革,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始终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加强阵地建设,打造好促进青年成长的各类平台,推动青年发展措施落地见效。同时,要引导青年识大体、顾大局,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二十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宣传青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二十九)加强监测评估,及时制定和调整青年发展政策措施
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制定和调整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本规划落地落实。规范和完善与青年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建立和完善省、市县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牵头单位:团省委;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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