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4-11741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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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9-05
中共海南省委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
(2024年8月31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结合海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把握海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海南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海南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自由贸易港建设成型起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横跨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前后,是海南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机遇期,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改革攻坚期,动力转换、结构优化的发展窗口期。面对改革开放的艰巨任务,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始终保持勇于担当、大胆探索、一往无前的改革闯劲,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红利。
推动海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以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以深层次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争当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打造展示中国风范的靓丽名片,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
推动海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到二〇二五年底前,如期实现封关运作,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全面铺开。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加完善,优质公共服务和创新创业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
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地方经济治理能力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挥国有经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中的战略引领作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省属企业主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省属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完善具有海南特色的国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修订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授权放权清单。支持海南控股、海南农垦做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发挥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金补充功能,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效率。积极探索建立海南省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海南省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差异化、多元化、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动态评价体系,对省属国有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经营业绩考核。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薪酬体系。
2.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民营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统筹用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和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研发相关技术、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向民营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共享使用省大仪平台科研仪器资源。加快组建企业续贷资金池,健全民营企业增信制度。持续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打造“审管法信”机制融为一体的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服务体系,构建涉企活动统筹监测机制,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和涉企服务活动。
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体制机制,实施上市公司培育“尖峰岭”行动,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转新”,加快建设更多国内外一流企业。
3.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统一预算分配权,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各类收入统筹力度,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和市县财政关系。适当加强省级财政事权。结合财力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落实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监测监管要求,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与创新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用好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方向,适时推动实施销售税改革,适时实施个人所得税三档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行业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出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完善专业化普惠金融经营机制,健全支持普惠金融的考核激励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提升制造业金融支持水平,建立重点产业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自主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等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法人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小微债券和资本补充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探索开展国际碳排放交易试点。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供给。优化各类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海南设立或控股金融机构。推动外资金融机构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和业务。提高人民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贸易、直接投资等领域的使用水平。探索推进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业务。发展多元股权融资,推动区域股权市场改革创新。健全监管问责制度,完善央地协同的金融监管体制。
4.更加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为核心的公平竞争制度体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规范招商引资法规制度,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模式。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跨海电力联网通道,深化与我国南方区域各省区电力互济、协同保供机制。优化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持续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开辟琼州海峡滚装运输新通道,开行岛外至海南的集装箱冷链班列,优化完善民航境外航线财政补贴政策,加快通行附加费改革。
持续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推动免税购物差异化精细化经营,加快“免税+”行业融合,持续扩大离岛免税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引进高能级首店落地。制定打造大型消费商圈指导意见,建设高水平全岛商业设施体系,健全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打造海南“放心消费”闪亮名片。
5.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健全平等保护产权的法规规章,完善政府守信践诺、失信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打造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深化营商环境指标动态监测和评估。健全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深化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建设,打造海口高新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示范区。持续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海口、三亚分中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和行政裁决。探索知识产权评估、流转及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
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极简审批条例。完善“海易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全国一流的“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监管、一网统管”的政府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推行重要产业合规指引。构建“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诚信海南”建设,形成一个平台、一套信用档案、一个信用码、众多应用场景的信用体系。完善注册资本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优化“海南e登记”系统。深化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
三、健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
6.健全发展“五个图强”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三度一色”资源禀赋优势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优势,聚焦“五个图强”,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向新质生产力项目聚集。
围绕“向种图强”,加快建设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大力发展“种源+种业+种市”南繁产业,创新省级品种审定和新品种保护同步试验机制,高水平建设南繁硅谷。围绕“向海图强”,出台促进海洋经济方面的法规,积极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海洋服务业等新兴海洋产业。建设南山国际科考母港、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建立深海试验设施统筹协调机制和测评标准体系。推进重点海域天然气水合物生产性试采、陆架海底矿产勘查开发等项目。围绕“向天图强”,加快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建立商业航天发射标准体系和制度规范,形成商业航天常态化发射能力。加强火箭链、卫星链、数据链等商业航天领域产业发展政策供给,推动商业航天+旅游发展。出台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拓展丰富应用场景。围绕“向数图强”,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国际数据中心发展等方面的法规,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等特色数字产业,全力推进智慧海南建设。围绕“向绿图强”,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统筹推动绿氢“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岛,全面谋划打造海南“低碳岛”。
7.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先进制造业,大力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全面加快“智改数转”。支持海口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和全国数据标注基地试点城市。支持海南生态软件园向创新驱动和应用驱动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加工贸易区,培育数据标注、来数加工、游戏出海、跨境电商(直播)、卫星数据服务等数字贸易特色场景,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地。建设全业务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加快建设连接东南亚国家及香港的国际通信海缆,适度超前部署卫星互联网、万兆光网、电力算力“一张网”等设施,打造“万兆自贸港”。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进海南数据产品超市实体化运作,组建省级数据要素运营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体系。
8.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聚焦电信服务、医疗健康、金融服务、文化教育、种业合同研发组织、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出台推进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试点措施,有序推动扩大电信、教育、医疗、金融等领域开放。支持建设海口江东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示范区”。持续释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试点示范效应,一体推进“医药研产城”建设,引进外资独资或合资举办高水平医院。探索教育开放新机制,依托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教育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大力引进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鼓励国内外知名院校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合作办学。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服务领域不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开展重点领域高端服务认证。创新适应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
9.加快构建高质量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推动石油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健全产业链“链长制”招商机制。建设完善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要素资源统筹制度。强化产业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刚性约束。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联动发展,创新建设高水平产业园。利用粤琼、沪琼、湘琼等省际合作,打造跨区域飞地经济,主动融入国家重点产业链优化布局。加快培育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实施石化新材料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培育集研发、生产、销售、展示于一体的生物制造全产业链。
10.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出台海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美兰机场三期、三亚新机场、博鳌机场三期、东方机场、湛海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出台海南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完善跨方式、跨部门、跨区域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区、水利水务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海南铁路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形成多源互补、区域联网、城乡统筹的全链条供水体系。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1.全力推进全岛封关运作。举全省之力决战封关运作“一号工程”,推进封关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压力测试清单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确保2025年底前封关运作。持续完善与封关运作配套的政策制度、产业体系、封关设施、系统平台、管理能力。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以及海关监管办法,研究出台“二线口岸”运行管理办法,根据需要不断优化政策制度设计。强化“信用+智慧”监管创新,在打击走私等方面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联动,实现高效精准协同监管。
12.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更好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叠加效应,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通关便利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融,有序扩大海南自由贸易港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系,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机制。积极参与服务贸易国际标准制定和实施。在知识产权保护、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地理标志等方面,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流合作,推动更多海南产品纳入中欧地理标志互认目录。落实好海南省对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行先试任务举措,加快推进电子单据、电子签名互认等试点。扩大暂时进出境修理、再制造产品进口等试点经济效益。
13.优化升级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强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推动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贸易政策。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海关智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鼓励离岸新型国际贸易发展政策。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国际邮件快件“境内海外仓”。
探索更加安全、便利、高效的内外资准入协同模式。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推动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海南省目录),推动缩减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引进、培育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外资项目,打造“投资自贸港”品牌。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
14.促进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和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支持开展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创新,推动优化跨境投融资前置环节管理措施,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优质企业名单覆盖面,推动跨境结算便利化。支持境内外有限合伙人投资海南。推动扩大海南免签国家范围,拓展入境渠道,逐步延长免签停留时间,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服务水平。优化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认可境外职业资格流程。深化“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制度改革,完善航运金融、融资租赁、保险、海事仲裁等领域配套政策体系,支持洋浦港打造区域船燃加注中心。积极利用第五、第七航权政策,鼓励航空公司开辟国际航线。推动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扩大跨境数据专用通道场景应用。探索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跨境流动区域合作机制,深化琼港数据跨境合作。
15.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提升“两个基地”“两个网络”“两个枢纽”能级。探索实施全球资源要素引进计划和重点国别合作计划,推进“全球自贸区(港)伙伴计划”扩容提质,吸引跨国公司和科技类、经济类、生态环保类国际组织落户。利用好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平台,打造立足亚洲、面向世界的交往、交易中心。完善促进琼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加快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建设,打造南北航线的南枢纽港、东西航线的东枢纽港,以“双枢纽港”为战略,建立紧密连通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大洋洲、欧洲、美洲和国内主要港口的海上航线网络,推进洋浦港与阿布扎比港“一带一路”姊妹港建设。优化琼州海峡“黄金水道”和客货运输通道,建设高水平水陆交通运输综合枢纽。加大对日韩、东南亚等周边航线拓展力度,加强与国内枢纽城市高频互联。
五、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更深层次协同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16.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制定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一体化谋划、部署、推进工作机制。健全“产业立题、企业出题、人才答题、科技解题”协同机制,围绕“4+3+3”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科技领军企业需求集聚部署科教资源。探索“园区+科研+教育”海南模式,依托重点园区,联合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及科技龙头企业创建高等研究院,做大做强大学科技园。强化校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直接转化应用。
17.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支持海南大学创建“双一流”大学,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等院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特色错位发展,对标产业发展所需人才,优化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与高校、职业院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产业特色专业群、职教集团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一点一策”有序推进乡村教学点撤并,优化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学位紧缺的市县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提升普通高中就学比例。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基础教育集团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支持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教师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破除岗位聘任“终身制”。实施公办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改革,盘活编制和岗位资源。推进教育数字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保障体系。完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社会共育体系。
18.打造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双高地”。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聚焦“国家所需、海南所能、产业所趋、民生所盼”,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建立高效协同、快速转化的科研攻关机制。争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落地海南,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创新体系,加快推动崖州湾科技城科教融汇、产教融合。
深化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改革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施基础研究行动计划,更大范围推动经费“包干制”,推行项目“揭榜挂帅”、“赛马”、联合项目等新型管理制度,建立自由竞争遴选和稳定滚动支持、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相结合的筛选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探索给予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联合体以及产业创新联盟等在攻关任务分解、科研经费使用、收入分配、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等方面更大自主权。健全新型研发机构运行和保障机制。鼓励科研类事业单位试行企业化管理,支持成果转化股权并进行收益激励。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和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单列企业科研赛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级科技攻关任务,大幅提升企业牵头项目比重。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组建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联盟。改革支持企业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行“投贷联动”“拨投结合”等支持措施,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鼓励开发科技保险、科技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建立企业创新积分制,支持创新积分情况良好的科技型企业融资。
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鼓励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先投后股”。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存量专利,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依托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等打造技术市场服务平台,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产业验证平台。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动科学技术奖励改革。
打造科技开放合作高地。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标杆性项目,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在海南设立研发中心和组建联合研发机构,在重点园区建设国际研发中心聚集地。积极举办大型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发起和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推动国际大科学计划国家级科研项目落地。
19.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计划评审和管理机制。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推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修订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探索建立符合新职业(新业态)特点和人才职业发展需要的职称评价标准。加快人才授权松绑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深入整治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开展科教界“唯帽子”治理工作。
制定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人才集聚地建设方案,争创国家级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推行“科技副总”等人才双向流动鼓励政策。完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及配套生活、学习等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深入实施“南海新星”项目、博士后培养倍增行动等青年人才项目。
打造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的人才数字化服务和管理平台,聚焦产业需求举办国际性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外籍、港澳台人才在海南工作居留政策更加开放、便利,深化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同时发证”制度,丰富“五星卡”应用场景,落实好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政策。落实推进高技术人才移民相关安排。
六、突出陆海统筹、山海联动、资源融通,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20.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对在海南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放开落户限制,鼓励举家进城落户。完善户籍迁移网上办理。健全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稳步推进居住证与户籍“同城同权”。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增加居住证附着的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探索与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情况相挂钩的紧缺优质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下足功夫提升功能品质。优化居住建筑高度管控政策,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出台支持城市更新政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21.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出台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农垦国有资产进入交易市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全省试点。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强镇强村,打造和美乡村“海南样板”。优化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农业“良种、良田、良机、良法”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政府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
2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类设施和项目用地的空间需求,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精细化管理。改革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探索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探索耕地保护利用新机制,有序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高品质复合利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和管护机制,严格“一张图”管理。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海南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定位改革土地供应方式,完善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探索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大力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开展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建立土地“批、供、用、补、查”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落实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在三亚经济圈等区域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3.深化农垦改革。推动“五个一”建设,提升天然橡胶战略保障能力。开展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有序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资本化和非经营性建设用地移交地方,妥善化解土地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盘活垦区土地资源。深入推进垦区民生改善和垦地融合发展,加强垦区职工群众住房保障,推进垦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海垦集团管理体制,构建海南农垦特色产业体系。
24.加快建设“三极一带一区”。着力发展壮大“三极”,加快以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带动海口经济圈协同联动发展,推动三亚经济圈“国际旅游胜地+自贸港科创高地”双引擎发力,发挥洋浦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儋洋经济圈聚合效应。精心打造“一带”,推动琼海、东方、乐东等滨海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文昌全域发展航天城,沿海市县向海拓展城市功能。高水平建设“一区”,开展五指山等生态型城镇化试点,促进中部与沿海联动发展。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构建跨市县合作发展新机制,推动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共建共享。
七、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
25.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加快完善提升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监督满意度测评。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询问、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人大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实施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注重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立法,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统筹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加快封关运作相关立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依法开展立法创新,加快形成与国际规则紧密衔接、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法规制度体系。围绕贸易投资、港航一体化等方面,探索跨省域区域协同立法。推动社会文化背景、地理环境、自然禀赋相近的有立法权的市县之间开展协同立法。加强法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26.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和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完善政协协商议政程序规则,畅通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协商议政成果的采纳、落实、转化及跟进督促、及时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服务人民机制建设,深化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机制。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完善大统战工作机制。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选育管用留机制。制定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海南实践,规范流动信教群众服务管理。推动知联会等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无党派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27.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定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完善法规规章“四评估一审查”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部门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进海南省政府总法律顾问试点。出台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细则,开展派驻执法试点。规范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和人员教育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检察监督等的协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修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深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
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健全完善部门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深化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配合完善垂直管理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地方相关部门与垂直管理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完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配套措施,赋予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更大法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制度。
28.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探索建立上下联动、高效运行的执行体制机制。深化执行全流程公开,强化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内部监督制约,推动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
加强对民事执行消极执行、久拖不执等行为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善意文明司法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开展辅警管理地方立法。
29.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支持市县建设高水平法律服务平台。开展特殊群体“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题活动,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探索“公证+区块链”“赋强+调解”等新模式的运用。推动司法鉴定地方立法,指导行业协会合理降低司法鉴定收费。出台公证、司法鉴定便民措施。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推进涉未成年人“三合一”综合审判机制改革。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
30.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倡导企业优先选择仲裁、商事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实施临时仲裁司法审查集中管辖,探索建立临时仲裁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推动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审判机构。加快建设海南一站式域外法服务平台。积极推广适用海南“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加快商事调解地方立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务区建设。出台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涉外法学学科建设。
八、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31.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大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完善提升“南海云”省级融合技术平台。健全完善大外宣工作格局,建设海南国际传媒港,讲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故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打造网上聚合发声矩阵。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打造“理论琼崖”新媒体思想理论平台。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用好海南琼崖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优化海南英模人物选树和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健全“扫黄打非”高效处置工作机制。
3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文化微地标”。实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战略,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增加农村优质文化资源供给。探索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等建立联动机制。完善琼剧艺术院团建设发展机制。健全重大文艺项目策划、调度、激励机制,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
高水平建设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积极申报“海南热带雨林和黎族传统聚落”世界双遗产。分类推进体育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推动体育协会规范化、实体化发展,完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
33.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打造国际文化交流合作高地。高水平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动建设中国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大力推动艺术旅游、文博旅游、非遗旅游、海洋旅游、航天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支持海口打造“演艺之都”,大力引进国际高端演艺,举办高水准国际性音乐节、艺术节。持续提升海南岛国际电影节、欢乐节、东坡文旅大会等文化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完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文旅金融服务中心。
九、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34.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促进规定,进一步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管好用足“就业驿站”,建立健全“产业企业用工+订单式本地劳动力精准培训”联动机制。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坚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支持全链条改革。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自贸港”行动,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完善供需对接机制,高质量建设一批培训资源“综合体”。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
3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推进健康海南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完善“1+5+N”疾控体系。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投入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人事编制、薪酬制度等重点环节改革。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以服务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打包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国际医疗服务管理,推动跨境就医结算。完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财政投入、医保、人才和药品管理机制,推动黎族医药产业发展。健全支持创新药、特医食品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深入推进真实世界数据在医保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应用。加快建设数字健康创新应用示范省。
36.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跨域通办”“跨省通办”。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制度。大力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努力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不断完善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统筹、政策衔接、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残疾人、孤困儿童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枢纽型慈善组织孵化培育,促进社区慈善发展。
健全海南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出台养老机构及养老、孤残儿童护理人员激励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相应的职称体系。全面推行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用好“候鸟”资源,发展银发经济。
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用好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着力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推动住房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37.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融合,率先探索园区“机器+区域环评”应用模式。构建全方位、高精度、短周期“天空地海”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评价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一核四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全域全类型全流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则、生态空间管制规则。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改革。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滚动实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
38.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加快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生态环境新型监管机制。研究构建基于“三水统筹”的流域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健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谋划创建海南热带海洋国家公园。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打造全国“山水工程”样板。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健全水资源监测、超载治理、取用水监管机制,打好“六水共治”攻坚战。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和监测体系。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探索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强化海洋综合执法。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实现生态产品总值常态化核算。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配置规则,完善“净矿”出让制度。深化实施松涛水库流域生态补偿。统筹推进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39.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顶层设计、空间布局,探索引进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和业务。逐步建立以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实施低碳示范引领工程,建设一批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景区、低碳建筑等低碳示范项目。高质量打造博鳌近零碳示范区和中欧(保亭)绿色数字创新合作区。鼓励相关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支持各类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依托海南碳普惠等绿色低碳公众服务平台,丰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交通等应用场景,以数字化引领公众绿色低碳新风尚。
加快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绿色低碳源头产业链。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拓展绿色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实施热带岛屿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增强气候韧性。探索碳排放双控管理机制。逐步构建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引导企业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碳汇项目开发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展国际蓝碳相关标准研究。
十一、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40.加强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推进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组机制,围绕贸易、投资、金融、公共卫生、生态、网络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防范制度。持续推动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海关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加强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加强“一线”进出境环节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加快构建以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枢纽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工作机制,建立“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三同步”机制,构建处置闭环体系。构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一体化网络安全体系,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
41.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化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推动城乡社区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多格合一”“多员合一”。创新和推广运用“积分制”管理,引导村(居)民主动参与基层治理。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建立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搭建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成立行业调解机构。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创建高度开放条件下的全国最安全地区。
42.创新军地合作体制机制。坚持党管武装,加强新时代人民武装工作。健全军地民协同管理机制,探索融合空域、动态空域管理模式。完善融合发展需求工作制度,健全协调对接机制。建立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军队副食品集中筹措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安全管理统筹机制。优化边海防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治边机制。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创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省际“荣军联盟”。探索省级荣军优抚医院与高水平医院深度融合共建机制。优化军供布局,创新军供服务保障内容和方式。持续推动解决“三后”问题。推进军民一体化应急应战体系和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军地合力守好祖国南大门。
十二、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领导水平
43.坚持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正确政治方向,统筹推动各领域改革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用力。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重大改革事项由党中央决定,整体工作进度由党中央把握,政策实施情况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提高领导、谋划、推动改革的能力水平,健全改革议事决策机制,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扎实有力推进。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强化改革激励、注重典型选树,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良好氛围。
44.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鲜明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持续完善体现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健全干部作风能力建设长效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探索完善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推进市县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施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整体效能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度体系,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
45.深入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围绕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4·13”监督检查,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深化海南“监督一张网”建设,探索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践路径。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纪律教育嵌入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强诬告行为治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重中之重,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探索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持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健全防逃体系。持续深化拓展“机器管+”工作机制改革,持续完善廉政风险提示、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创新举措。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探索开展提级巡视、联动巡视,统筹开展交叉巡察,健全覆盖巡视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完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统筹用好监督力量。
46.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折不扣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系统观念,面对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改革事项要向前一步、主动作为,联动协作、同题共答。要求真务实抓落实,强化想抓落实的自觉、敢抓落实的担当、善抓落实的能力,深化细化实化改革举措,科学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督查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投身改革,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示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而努力奋斗。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2024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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