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房管局局长解读三亚经适房的申报条件
2008-04-03 00:04 来源: 南国都市报 编辑: 王强 【字体:   打印
    《南国都市报》2日刊发了《让三亚市民买得起房住得起房》一文,报道了三亚市今年将拿出3.3亿元建1900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这一重要消息后,立即引发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当日下午,记者就三亚市民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的申报条件,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等细节问题采访了三亚市房管局局长李洪海。

  经适房每平米约2000元

  据了解,2008年三亚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计划分两个项目两个片区实施——三亚荔枝沟经济适用住房片区以及原天涯水泥厂生活区旧城改造项目用地面积,整个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为9.715万平方米,住宅套数为1087套。

  三亚市房管局局长李洪海介绍,经济适用房的户型为二房一厅和三房一厅,面积为80——100平方米,其面向符合条件的三亚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价格预计在2000元左右。他说,小区建设将以小高层为主,结合高层、多层,形成层次感较强的外观整体效果。

  经济适用房的申报条件

  记者:申报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要提供那些材料?

  李洪海: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申购人具有三亚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一名取得本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第二,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第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申报人应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户口、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3、领取并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条件

  记者:廉租房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李洪海:廉租房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条件以下几点:第一,持有三亚市区户口;第二,家庭收入符合目前本市最低收入(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第三,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的(人均超出13平方米以上的破旧危房特殊处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办理申报。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如下:1、夫妻、子女户口、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市民政部门发给的低保证件复印件,孤、老、病、残者提供相关证明;4、单位或居委会提供的低保家庭住房证明;5、领取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申报办理时间至4月30日止

  记者:申报办理时间在什么时候?

  李洪海:申报办理时间是: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作者: 刘守波 王成诚)


责任编辑:云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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