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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2-57396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2-02-17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省做大做强琼中女足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  号:琼府办函〔2022〕42号发布日期: 2022-02-18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海南省做大做强琼中女足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2〕42号


海口、三亚、儋州、万宁市人民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为高质量推进琼中女足发展,统筹解决琼中女足发展有关问题,根据《做大做强琼中女足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海南省做大做强琼中女足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 路 省政府副省长

  副召集人:赖泳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 颖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厅长

       曹献坤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杨新利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副厅长

      黎岳南 省教育厅副厅长

      殷永静 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

      许 兰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传喜 省财政厅副厅长

      罗海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

      谭献良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

      徐 斌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崔大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副县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承担相关工作的,由继任者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厅长孙颖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各1名相关负责人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围绕《做大做强琼中女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琼中女足发展的重大事项,做大做强琼中女足品牌,推动海南省女子足球及青少年足球事业迈上新台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通力配合,统筹推进琼中女足发展工作。

  (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负责推动琼中女足系列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省县共建省女子足球队,加大教练员培养,支持琼中承接全国性足球赛事和活动,将全省性足球比赛举办地向琼中倾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总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二)省教育厅。协调教育部在各类资金、琼中女足选材、琼中足球特色学校、海南师范大学足球学院、“满天星”训练营、校园足球与中学生系列赛事、琼中女足示范基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统筹整合省内外高校与琼中女足合作,建立琼中女足升学绿色通道。制定琼中女足在全省校园足球苗子选材招生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在琼中承办全国青少年、中学生赛事活动以及琼中校园足球骨干教师、校长培养上给予支持。

  (三)省委编办。结合实际,采取统筹调剂或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等方式,为做大做强琼中女足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四)省发展改革委。将琼中足球系统建设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划和争取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的有关规划。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琼中女足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省财政厅。将琼中女足特色学校、海南师范大学足球学院以及琼中女足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别纳入省级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预算安排;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琼中女足系列项目建设。

  (六)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琼中女足系列用地纳入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先保障琼中女足系列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将足球系列建设纳入琼中县年度用地计划,重点保障;统筹各类资金,具体负责琼中足球系列项目建设;根据《做大做强琼中女足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落实省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协助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具体负责琼中女足日常管理。

  四、工作规则

  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送省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季度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任务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办,对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由总召集人进行约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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