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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重新规划“北港岛”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海口市政府办;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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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规划“北港岛”建设的建议
(B类)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政协海南省六届三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
   
    周福林委员:
    您《关于重新规划“北港岛”建设的建议》(第0067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北港岛”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非常重视,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受强台风“威马逊”“海鸥”影响,北港岛村民受灾严重。如何妥善解决北港岛村民的生产生活长期受风灾影响,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划建设北港岛,提升村民生产生活的质量等问题,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非常关注和重视。您在具体措施中提出将道头、后溪和上田3个自然村重新统一规划建设,岛上建设酒店等建议非常好,目前我市正在着手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一、关于北港岛村民整体搬迁规划建设问题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我市决定对北港岛村民整体搬迁安置及村庄旅游改造开发。北港岛村民整体
    搬迁安置方式采用岛外异地成片集中安置,安置地选址考虑有利于村民生产生活原则,保留岛上的码头、驳岸、渔船等生产设施,方便村民回岛生产作业,此外,岛上安排部分集体留用地,用于与企业合作置业(商业铺面),确保村民搬迁后安居乐业。
    北港岛村庄旅游改造概念规划图
   
    二、关于安置地选址问题
    为妥善安置北港岛拟搬迁村民,安置用地的选址既要靠近码头又要成片且周边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便于集中安置解决生产、生活问题。2014年经我市深入研究后在现有的演丰镇域范围内共考虑了曲口、演丰镇墟和塔市三处拟选址安置地,经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拟选址安置地倾向于塔市。
    三、关于融资与安置房建设问题
    搬迁安置项目采用北港岛建设用地与安置用地捆绑招拍挂的方式,由企业竞拍取得用地,进行安置房建设,政府再以一定价格回购安置房。
    北港岛上的集体留用地,由竞得企业采用与村民合作的方式,进行商业开发,合作置业(商业铺面)。
    规划建设好北港岛,使北港岛成为当地群众安居乐业的理想之地、成为游客休闲度假的胜地,您在提案中提出了很好的建议,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建言献策,我们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宝贵意见!
    专此回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美兰区政府。